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将于10月至12月举行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科技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1.二级学院要成立学生科技竞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竞赛项目的申报、命题、评审、检查指导与赛后总结等工作。 2.二级学院要精心筹划竞赛项目,突出专业特点、体现学生专业技能训练成果、突出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赛项应与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国赛、省赛项目相衔接。 3.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竞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加强校企合作,邀请企业专家担任竞赛评委,或由合作企业提供实训仪器设备、奖品等形式联合举办竞赛项目。 二、赛项设置 1.面向全校学生的竞赛项目由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指定相关二级学院承办。 2.面向二级学院学生的竞赛项目由二级学院自行组织,每个专业至少组织1个竞赛项目,对接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大学生科技竞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等相关比赛,竞赛项目见附件1-4。 3.鼓励各专业将竞赛项目与实训课程对接,利用第二课堂、创新工作室等载体开展全员性竞赛培养工作,竞赛成绩可与课程考核相结合,按比例申报获奖等级。 三、奖项设置 1.以个人形式参赛的竞赛赛项目,参赛人数原则上不少于该专业在校生人数的1/3,按参赛人数的20%设奖,其中一等奖2%,二等奖6%,三等奖12%。 2.以小组或班级为单位参赛的团体竞赛项目原则上参赛团队不少于10个,每组成员不超过4个;按参赛单位数的30%设奖,其中一等奖3%,二等奖9%,三等奖18%。 3.同一参赛项目中,每位参赛选手限报一件作品。对于已参加过往届竞赛但未获奖的作品未经任何修改不得再次参赛,对于已经获得同级别或高于本竞赛奖项的作品也不得参与本竞赛。 4.教务处负责审核竞赛项目获奖名单,并报组委会审批,学校发文进行表彰。对获奖学生颁发技能竞赛荣誉证书,并对获得一等奖的学生给予奖励。 四、其它事项 1.比赛项目负责人于11月6日之前通过实训室可视化运行管理平台填写竞赛项目申请表,并在赛项简介栏目中备注对接国赛或省赛的赛项名称,经承办二级学院及教务处审核后,由系统汇总赛项统计表。 2.比赛项目审核完成后,需根据赛项设置的时间通知学生在实训室可视化运行管理平台上报名参赛。 3.面向全院的竞赛项目,参赛学生中其他二级学院的学生人数应占一定的比例,赛项的通知、报名、命题和评审由承办该赛项的二级学院负责。 4.比赛结束后,竞赛负责人应及时在实训室可视化运行管理平台填写竞赛总结表,由系统汇总比赛获奖情况。 5.教务处通过全程监控、随机检查等方式对各赛项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其赛项承办的规模、影响力等因素最终确定校级学生科技竞赛优秀组织奖承办单位。 6.实训室可视化运行管理平台校内竞赛管理模块的操作说明见附件5。 联系人:李永宁,联系电话:86682390(778390)。 附件: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目录(2023—2027年) 2.《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 3.《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观察目录 4. 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赛项目录 5.实训室可视化平台校内竞赛管理模块操作说明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4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