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第二批温州市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温州市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推动下,由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双牵头”,以高职院校为主申报,对应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以一体化专业为纽带,结成“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做好一体化专业确定、专业教学标准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体系设计、工作具体实施等工作。建设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个方面:研制一体化人才培养标准,构建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强化一体化课程改革实施,探索一体化教研科研机制,健全一体化管理评价制度。(详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1.“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建设的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的专业负责人。 2.本次“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项目由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双牵头”,以高职院校为主申报。 3.各二级学院可申报2个“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 三、申报材料提交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负责人请填写《第二批温州市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建设项目申报书》(其中每个共同体的建设方案(含佐证材料)限30页以内)、《第二批温州市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建设项目预期成果表》及《第二批温州市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建设项目成员表》(需二级学院签字盖章)。 2.《第二批温州市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建设项目申报书》封面与申报意见部分,需由中职学校盖章后提交。 3.各二级学院填写《第二批温州市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建设项目汇总表》,并签字盖章。 3.电子材料请于2025年10月28日16:00前提交至系统(进入教学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对应项目→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所需材料→提交),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其中申报材料一式六份,预期成果表、汇总表、成员表各一份)至教学科康晶处,电话:86687571。 教务处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 1.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温州市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第二批温州市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建设项目预期成果表》 3. 《第二批温州市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建设项目成员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