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二级学院,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等高等职业教育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推进我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目标的实现,以优秀的研究成果引领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开展“2020-2021”学年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一、“十四五”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以《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为依据,确定研究内容,课题名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化,即在研究内容范围的总体框架指导下,结合我校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确定研究课题名称、内容和方法,并组建相关研究团队。
2.重大、重点项目要求面向新技术应用人才培养开展教学改革,完善以新专业(群)、新课程、新实践、新基地、新途径、新体制为内容的人才培养体系。
3.一般研究课题原则上由副高以下职称年轻教师申报,研究内容及课题名称可根据本人的教学改革情况自拟。
4.学校“十三五”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未结题项目负责人不可申报。
(二)申报限额:
1.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不占限额,独立申报。
2.重大项目:每个系(部)、二级学院申报1项,行政处室、继续教育学院直接报教务处,经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后推荐1项参与学院评审。本学年立项重大项目不超过5项。
3.重点项目:每个系(部)、二级学院申报2项,行政处室、继续教育学院直接报教务处,经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后推荐2项参与学院评审。本学年立项重点项目不超过10项。
4.一般项目:由系(部)、二级学院自行组织评审,原则上每个专业(教研室)限立项1项,立项名单及申报材料报教务处审核并备案。
二、博士工程专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一)申报要求:
为进一步拓展我校博士的研究内容,充分发挥博士的教学研究示范作用,本学年新开展博士工程专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项目级别为重大课题,项目负责人必须拥有博士学位,申报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群发展规划研究、职业教育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专业群课程思政体系研究等。本类项目研究时限为2年,课题名称及研究内容可根据本人的教学建设与改革研究情况自拟。
(二)申报限额:
机械、电气、建工系申报2项,其他系(部)、二级学院申报1项;行政处室、继续教育学院直接报教务处,经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后推荐1项参与学校评审。本学年立项博士工程专项项目不超过5项。
三、国际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一)申报要求:
为深化国际化教育教学改革,本学年新开展国际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项目级别为重点课题,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国际化课程教学模式创新、特色专业国际化教研模式构建等。课题名称及研究内容可根据本人的教学改革情况自拟。
(二)申报限额:
每个系(部)、二级学院申报1项;行政处室、继续教育学院直接报国际合作交流处,经国际合作交流处组织专家审核后推荐1项参与学校评审。本学年立项国际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不超过5项。
四、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1. 以上三类项目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且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项目。
2.各系(部)、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初评。申报初评程序为:重大、重点教研教改课题申请人填写《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交所在部门;各部门组织专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评议、推荐,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
3. 申报材料:申报书及汇总表书面一式一份和电子稿;
提交时间:5月31日 下午16:00前;
4.“十四五”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与博士工程专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交教务处教学科。教务处联系人:池哲萍,办公室电话86680331,短号778331,邮箱397346397@qq.com。;
5.国际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交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处联系人:王若翔,办公室电话86680059,短号778059,邮箱1497605079@qq.com。
附件1: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20-2021学年学校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校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zip
教务处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