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做好下学期人才培养方案的落实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入人才培养方案:
各系务必于12周周一(
二、读取学期开课计划:
由教学科计划管理员于12周周一(
三、申请学期开课变更
由各系教学秘书申请学期开课变更,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二。
五、确认学期开课变更
各系教学秘书务必在13周周一(
六、 注意事项:
1. 以上工作必须按规定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
2. 教学计划变更逾期不予办理。
3. 若有问题请及时和教学科邹和诹老师联系,电话8073。
附件一:人才培养方案操作指南。
附件二:学期开课计划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11-11-7
流程图如下:
附件一: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二: 点击浏览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