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考定于第一周周三至第二周周五(2011年8月31日—9月9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院考课程安排
院考课程由教务处统一负责,具体安排如下:
场次 | 日期/时间 | 科目 | 系别 | 考场地点 |
第一场 | 9月3日周六8:00-9:25 | 实用英语(二) | 财会系、机械工程系、计算机系、建筑工程系、轻工系、人文传播系 | 教学楼 3-101 |
第二场 | 9月3日周六9:40-11:05 | 办公软件高级应用 | 电气电子工程系、轻工系 | 信息楼603 |
计算机文化基础 | 电气电子工程系 | |||
经济数学 | 计算机系、工商管理系、财会系 | 教学楼 3-101 | ||
第三场 | 9月3日周六13:30-14:55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电气电子工程系、计算机系、轻工系 | 教学楼 3-10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工商管理系、建筑工程系、人文传播系 |
体育与健康(二)课程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 系考课程安排
系考课程补考由各系自行负责安排,但必须在第二周周五前完成。
三. 注意事项
1. 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
(1) 在期末考试中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学生;
(2) 在期末考试中缺考的学生;
(3) 期末考试成绩以五级制计分的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4) 期末考试成绩低于40分的学分制学生。
【注】:以上学生只能参加课程重修,有关重修事宜另行通知。
2. 各系应及时通知学生,携带学生证(或居民身份证)、补考通知单参加考试。
3. 学生应及时上网查询自己的期末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义的学生请于第一周到所在系办公室复查。
4. 各系“期初补考安排表” 务必于9月2日报教务科备案。
5. 各系部必须在9月9日前将院考课程补考成绩报教务科,系考课程补考成绩各系必须在9月16日前自行录入青果系统。
附件:公共课补考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