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本学期的公共课毕业前积欠补考定于第十三周周六(12月5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场次 | 日期/时间 | 科目 | 教室 | |
第一场 | 12月5日周六8:10-9:50 | 应用高等数学a(一) | 教学楼 | |
应用高等数学c | ||||
第二场 | 12月5日周六10:05-11:45 | 公共英语(一) (大学英语b(一)) | 教学楼 | |
公共英语(二) (大学英语b(二)) | ||||
大学英语a(二) | ||||
大学英语a(三) | ||||
第三场 | 12月5日周六13:50-15:30 | 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 | 教学楼 |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概论 | ||||
1、请有关同学注意本人的补考时间、场次及考试地点,凭本人考试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补考,否则取消补考资格。
2、有关同学必须严格遵守试场纪律,不准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资料入场,严禁代考;
3、各公共课有关改卷教师务必第十五周周一(12月14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报学生补考成绩和补考卷到系(部)办公室,并报教务处登录成绩入教务管理系统。
4、其他课程由各相关系部组织补考,请有关同学注意各系部有关的补考通告。
附: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毕业前积欠补考安排通知
教 务 处
200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