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综合实践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毕业综合实践质量,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设计作品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温职院教〔2014〕5号)文件的要求及学院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17届毕业综合实践优秀作品和优秀指导老师评选工作,请各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作品评选条件
1.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能较好体现专业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2.作品来自生产实践或社会实践,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3.作品资料完整,方案科学,分析严密,数据可靠,结论正确;
4.作品具有新技术应用和较强的实际应用价值;
5.实践工作量饱满,能充分体现出学生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动手实践能力;
6. 不得与往年的选题重复,或者内容存在实质性的雷同。
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1.思想作风正派、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指导过程中注重教书育人,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学生,注意培养学生严谨、勤奋、求实的作风与敬业精神,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受到学生的好评。
2.严格按照毕业综合实践各环节的有关规定开展指导工作,认真、及时做好选题和任务分配。
3.定期检查毕业综合实践的工作进度和质量,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与水平加强指导,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和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活动。
4.根据学生的实践态度、工作能力、设计质量,做好毕业综合实践的评阅,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毕业综合实践成绩。
5.对于学生的毕业综合实践提问能及时有效答复,每周与学生交流不少于2次。
6.指导的学生毕业综合实践作品为院级优秀。
7.积极配合系部开展毕业综合实践前期准备、中期检查、答辩等有关工作。
8.在指导学生毕业综合实践教学过程中没有出现教学事故,在系检查和学院抽查中未发现任何问题。
三、评选程序
各系按每专业2件作品进行推荐,每件作品需递交毕业综合实践作品说明,要求插图清晰、格式规范、作品视频5分钟及视频文字介绍不超过100字。请于4月28日(第11周周五)前提交附件1和附件3的相关材料,联系人:李永宁,电话:777571。
附件1:毕业综合实践作品说明(纸质稿和电子稿)
附件2:毕业综合实践优秀作品推荐汇总表(4月17日前在新oa提交)
附件3: 作品视频及视频文字介绍(电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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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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