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在2012级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毕业综合实践和顶岗实习为两门课程,分别安排10周和8周,
为规范成绩管理对毕业综合实践平台成绩输入作如下调整:
1. 保留顶岗实习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2. 毕业论文、毕业答辩成绩不再输入平台,删除。
3. 总评成绩改为毕业综合实践,也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毕业
综合实践成绩的评定,可由毕业设计平时成绩、毕业设计成果成绩、毕业答辩成绩等按一定的比例
给出综合成绩,其构成比例及评分细则由各系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制定。
4. 毕业综合实践成绩组成不能包含顶岗实习成绩。
联系人:陈小敏 电话:86682390(778390)政德楼202
教务处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