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47号),教务处将组织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的往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二、验收材料及报送时间
1.项目负责人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的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并于2020年11月9日前将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面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科;验收报告及相关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匿名及不匿名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并于2020年11月5日前将书面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稿发邮箱。
3.为确保项目高质量结题,对已延期且仍未通过结题的,取消该项目。
联系人:池哲萍,办公室电话86680331,短号778331,邮箱397346397@qq.com。
附件1:浙教办函〔2020〕247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到期验收名单
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