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工作的通知
各系、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35号),教务处将于近期组织申报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请各系、二级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一、范围数量
2019年面向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航空装备技术与应用、云计算与大数据运用、汽车运用与维修(含新能源汽车)、物联网技术、建筑信息模型制作与应用、新能源与环保技术、化工与制药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Web前端开发、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幼儿保育与学前教育等重点产业领域和民生紧缺领域专业(详见附件1专业方向说明),分专业遴选首批100个团队建设立项单位。符合条件的学校自愿申报,可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行指委两个渠道申报,每所学校限报1个团队。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团队须符合《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所列的立项条件。同时,学校及专业(团队)在以下9项成果中不少于5项:
1.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省级推荐高职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确定的省级优质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或者国家(省)级优质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2. 教学改革项目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
3.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省)级特色专业、“双高计划”省级推荐专业群或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任务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
4. 牵头建有省级以上“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
5. 承担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试点或订单培养专业;
6. 承担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国家在线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开发且应用效果好;
7. 近五年学生在国家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含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8. 校企合作基础良好,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企业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近五年承接国家或地方、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研究课题2项及以上;
9. 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奖励(含“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奖等)。
三、材料提交及时间
申报专业填写《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请在6月13日前将申报书及电子版交到教学科邹和诹处。
教务处
2019年6月10日
附件1:教师函2019年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遴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工作的通知-印发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