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327号),教务处将组织开展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的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并于12月6日前将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纸质版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科;验收报告及相关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匿名及不匿名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317727790@qq.com。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见附件1)。同时2013—2015年公布立项且未办理结题的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今年须一并组织结题,已延期一次且不符合结题要求的,取消该项目。
需提交的结题材料如下: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材料:
1.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1);
2. 相关项目成果佐证材料
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材料:
1. 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1);
2. 相关项目成果佐证材料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2:到期验收名单
教务处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