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时间:2018年06月08日
  • 各系(部)、处室,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附件1:浙教办高教〔201850号)文件精神,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部门积极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

    一、立项范围

    围绕“十三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新工科建设、应用型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重点工作,针对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积极在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和课程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完善教育教学实践体系、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教学和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

    .立项要求

    1)教学改革项目要聚焦教学。项目要从解决教学的主要问题出发,科学设计教学改革研究路线,做好改革结果实践验证。教学改革项目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同时,为积极培育全域性、高水平的教学成果,高校要加强对本校教学工作的统筹,必要时可联系其他高校或关联学术组织,重点设计和推进部分改革项目。

    2)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 2 个以上同级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两所及以上学校共同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

    三、材料及报送时间

    每个系(部)限报2项,二级学院、行政处室直接报教学科,经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后推荐2项参与评审。申报者须提交《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二),各系、二级学院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三,签字盖章)纸质稿一式一份及电子稿,电子稿务必于201895日前发送至317727790@qq.com;纸质稿可在2018911号交。联系人:教学科董瑞峰,电话:86682373,内线短号:778373

    附件一: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三: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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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    

                                                                      2018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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