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附件1:浙教办高教〔2018〕50号)文件精神,高等教育 “十三五 ”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部门积极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
一、立项范围
围绕“十三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新工科建设、应用型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重点工作,针对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积极在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和课程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完善教育教学实践体系、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教学和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
二.立项要求
(1)教学改革项目要聚焦教学。项目要从解决教学的主要问题出发,科学设计教学改革研究路线,做好改革结果实践验证。教学改革项目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同时,为积极培育全域性、高水平的教学成果,高校要加强对本校教学工作的统筹,必要时可联系其他高校或关联学术组织,重点设计和推进部分改革项目。
(2)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 2 个以上同级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两所及以上学校共同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
三、材料及报送时间
每个系(部)限报2项,二级学院、行政处室直接报教学科,经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后推荐2项参与评审。申报者须提交《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二),各系、二级学院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三,签字盖章)纸质稿一式一份及电子稿,电子稿务必于2018年9月5日前发送至317727790@qq.com;纸质稿可在2018年9月11号交。联系人:教学科董瑞峰,电话:86682373,内线短号:778373
附件一: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三: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