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填报2016/2017学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的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时间:2017年09月13日
  • 各系()、处室、成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填报工作要求,我院将于2017918日启动全院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确保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填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所有状态数据的采集都采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v20171.003(网络版)来进行,分两步采集数据。第一步先采集数据源表,共5张,分别是6-1教师基本情况表、7-1-1专业设置表、7-2课程设置表、10-1 在校生信息表、1-6机构设置表。在5张数据源表填报完成、审核无误后再进行第二步其他数据表的采集。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数据源表的采集(共5张表格)

    9月18日向各系开放6-1教师基本情况表、7-1-1专业设置表、7-2课程设置表、10-1 在校生信息表的填写权限;928日完成5张数据源表的填报、审核工作并办结工作(网络版操作),由教务处联系相关部门审核;930日完成5张数据源表的最终审核并导入数据采集平台。

    2.其他数据表的采集

        10月9日给各处室、系部、学院开放除5张数据源表外的其他数据表填报权限,1018日完成其他数据表的填报、部门审核工作并提交,由教务处联系相关部门审核。

        10月19-1022日完成第一轮数据汇总、审核。

        10月23-1025日对第一轮数据进行修改、再审、汇总。

        10月26-1028日对第二轮数据进行平台关联数据检测、修改。

        10月29-1030日将数据上传至教育部数据中心。

    二、注意事项

    1.本次数据采集采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v2017 1.003(网络版)。

    2.本次数据采集统计时间段为201691日至2017831日,其中       和财务有关数据按自然年度采集,采集年度为2016自然年度。

    3.在填报数据时,请务必仔细阅读每张表格中的“注释”、“说明”,以免数据无效。

    4.数据表尽量填报完整(如有数据),无数据项不必填写“0”。

        5.数据填写格式:

    1)年月按标准格式输入,如19809月,表示为:198009

    2)平台中所有数字数据只需填写阿拉伯数字,不用填写数字单位。

       (3)为防止汇总数据出错,复制粘贴数据时,一定要注意使用“选择性粘贴”,只粘贴数据不粘贴格式。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组织本部门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从源头确保所填报数据的完整性、原始性和真实性,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部门数据的采集填报任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数据采集填报工作负总责。

    联系人:董瑞峰 外线:86682373内线:778373      

    关于填报2016/2017学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的通知

                                                   教务处

             2017年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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