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成教学院、瑞安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务处将组织开展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的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纸质版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科;验收报告及相关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匿名及不匿名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94523314@qq.com。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见附件1)
需提交的结题材料如下: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材料:
1.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1);
2. 相关项目成果佐证材料
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材料:
1. 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1);
2. 相关项目成果佐证材料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