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温职院教〔2014〕2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第二批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每个系(部)限报1项。各系(部)可根据专业建设情况组织申报,团队依托的专业需开办三年及以上;公共课教学团队的申报,必须体现为专业服务的意识。
(二)教学团队带头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教学团队带头人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每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教学团队的负责人,且不能同时参与其他教学团队。
2.从事高职教学工作三年及以上;近三年学年教学平均工作量完成规定的课时数;教学效果良好及以上,近三年教师年度工作业绩考核良好及以上(教学业绩考核结果b及以上);按行政考核的,合格及以上。
3.所承担的核心课程均完成综合实践项目的验收。
4.主持院重大教研及以上项目1项,或重点教研项目2项。
5.获院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1项及以上(院级主持人或市级前2或省级前3或国家级前5);或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1项及以上;或获省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奖1项及以上;或获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1项及以上;或指导学生技能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第一指导老师);或省级及以上专业带头人等。
二、材料和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各教学团队须认真填写《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和准备相关申报佐证材料。
2.《申报书》须经系(部)审核,签署意见。书面一式2份及电子稿于2016年12月23号前交教务处教学科。
三、项目建设经费
1.优秀教学团队的建设期为三年。
2.根据院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15号精神,为鼓励更多的院级优秀教学团队冲击省级乃至国家级教学团队,第一批立项的教学团队在通过院级优秀教学团队验收后,追加后续建设经费3万元,第二批、第三批院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经费调整为6万元。
附件: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16年12月15日
20161215085222_720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