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成教学院,瑞安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附件1:浙教办函〔2016〕83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部门积极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
一、申报要求
各部门在申报项目时,要围绕省教育厅出台的教学综合改革政策,要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突出学业指导管理,突出课堂教学创新等方面的改革。
(一)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1.立项范围
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内容重在针对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调整机制、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科研与教学互动、教师教学能力建设、学生自主学习模式、考试评价方法改革、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等领域提出具有现实性、可操作性、实际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的思路建议。已经获得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有关单位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2.立项要求
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申报,也可以课程组、教研室、实验室或教学基地等教学组织形式申报。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立项项目;2个以上(含2个)单位联合申报的要明确申报主体;项目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不得变更。省级教改项目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二)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1.立项内容
课堂教学改革主要围绕如何深入研究与改进课堂教学,改进现有的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教学方法应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向形成性评价为主转变。一是突出面向课堂。立项项目主要面向课堂教学,适度偏向基础课、通识课、大类课,兼顾专业课、实验课;不仅要改革理论课,也要改革实验实践课;二是突出授课模式改革。探索小班开课或大班上课小班研讨的教学组织形式。鼓励各种模式的教学方法改革,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钻研问题、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三是突出课程评价方式改革。改变单一的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关注学生平时的学习过程,关注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关注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的实际能力提高。
2.立项要求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要围绕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效果设立,形式可多样,但一个项目的研究范围不宜过大。研究人员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鼓励富有实际教学经验的教授和教学团队负责人主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同时也支持和鼓励有思想、有活力的青年教师担任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二、材料及报送时间
(一)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每个系(部)限报1项,成教学院、瑞安学院、行政处室直接报教学科,经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后推荐2项参与评审。申报者须提交《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稿一式一份及电子稿,电子稿务必于2016年9月5日前发送至384338604@qq.com;纸质稿可在2016年9月11号交。
(二)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各系(部)限报2项,成教学院限报1项。申报者须提交《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3)纸质稿一式一份及电子稿,电子稿务必于2016年9月5日前发送至384338604@qq.com;纸质稿可在2016年9月11号交。
附件1.doc 浙教办函〔2016〕83号
附件2.doc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附件3.doc 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教务处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