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成教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温州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温教人函[2016]63号)文件精神,我院分配到2名优秀教师名额。请各系(部)、成教学院积极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一、评选条件:
1.职业道德高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师生关系民主平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符合任职条件。学历达到合格以上,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龄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不包括学校校级领导和行政干部)
3.教学成绩突出。教学基本功较扎实,教学创新能力较强,课堂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质量高。重视学生兴趣培养,后进生转化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较高。曾获得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获校级以上荣誉)。
二、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个部门推荐一名。推荐对象填写《温州市2016年教育系统优秀教师推荐表》和《温州市教育系统2016年优秀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及电子稿,于2016年6月3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1 .doc 温教人函〔2016〕63号
附件2.xlsx 温州市2016年教育系统优秀教师推荐表
附件3.xlsx 温州市教育系统2016年优秀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