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重大教学改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温职院教〔2013〕25号)文件要求,教务处将在4月份对建设期已到的院重大教学改革项目进行验收。请已完成建设任务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重大教学改革项目验收申报书》(附件),于2016年4月8日之前将验收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以及相关的佐证材料(电子稿)交至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doc
教务处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