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温职院教〔2013〕35号)文件精神,学院将对专业负责人(附件1)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请各系依据文件规定的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考核要求及专业负责人年度末向系递交的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进行初步考核(其中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40%),形成书面考核意见(附件2)后,于2016年3月11日前报教务处;同时教务处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考核依据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负责人考核指标》(附件3)。考核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定。考核优秀者予以奖励,考核不合格者,学院终止聘任。
教务处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