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全省高校教学巡查检查制度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5〕31号)和《关于开展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的函》,教学巡查专家组一行4人(含行业企业专家)将于2016年4月(具体时间省厅尚未通知)进驻我院进行巡查,请各系(部)根据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来迎接省教育厅的教学巡查。
附件1: 浙教办高教〔2015〕31号
附件2:关于开展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的函
附件1.rar 附件2.rar
教务处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