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进基于专业课程的综合实践项目的实施意见》(温职院教〔2012〕20号)文件精神,将于11月份组织开展尚未验收的第4、5批综合实践项目的验收工作。
材料及时间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照《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验收申请工作指南》(附件1)的要求,认真填写《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验收申请报告》(附件2)、撰写详细的教学案例(附件3)书面各一式二份(电子稿)并提供做、展、评相结合的实施过程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与实物(电子稿或照片)。
2.所有材料各系汇总后于2015年11月13日前递交教学科。
附件1: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验收申请工作指南
附件2: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附件3:教学案例模版
教务处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