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成教学院: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温州市第九届新闻奖教金、第八届终身班主任奖和师德楷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温教人〔2015〕45号)文件精神,学院将于近期组织申报市师德楷模奖,请各系(部)、成教学院积极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一、评选条件:
评选范围为教龄原则上不少于5年,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的在温高校现任教师,并突出地表现于以下三个方面:
1.师德高尚。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热爱学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能充分展现我市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良好形象。有典型的事迹,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群众公认,社会反映良好。
2.业务精湛。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勤于钻研,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进行教育教学创新,注重德育在学科教学中的渗透,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深受学生爱戴。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热爱德育工作,注重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科学性,在育人方面有突出的成绩。
二、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个部门推荐一名。推荐对象填写《温州市第八届师德楷模奖推荐表》、《温州市第八届师德楷模奖量化考核表》、《温州市第八届师德楷模奖评选典型事迹鉴定表》(典型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字数在2000字左右,涉及人名、地名、校名一律用“某某”代替)、汇总表(详见附件2),以及个人荣誉、教育教学成果获奖等有关证书复印件和班主任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所有材料于2015年6月8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1. 温教人〔2015〕45号
附件2. 温州市第八届师德楷模奖附件
教务处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