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成教学院: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温州市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温教人〔2015〕46号)文件精神,我院分配到2名优秀教师名额。请各系(部)、成教学院积极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一、评选条件:
1. 职业道德高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师生关系民主平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符合任职条件。学历达到合格以上,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龄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不包括学校校级领导和行政干部);
3. 专业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有县级以上的论文获奖、交流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曾获得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市局直属学校教师获校级以上荣誉)。
4. 教学成绩突出。教学基本功较扎实,教学创新能力较强,课堂教学效果良好。重视学生兴趣培养,后进生转化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较高。
二、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个部门推荐一名。推荐对象填写《温州市2015年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表》和《温州市教育系统2015年优秀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及电子稿,于2015年6月8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
教务处
2015年6月2日
附件1. 温教人〔2015〕46号
附件2. 温州市教育系统2015年优秀教师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