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温职院教〔2013〕35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对《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聘任专业负责人的通知》(温职院教〔2014〕4号)聘任的专业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请各系依据文件规定的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考核要求及专业负责人年度末向系递交的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进行初步考核(其中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40%),形成书面考核意见(附件1)后,于2015年3月16日前报教务处;同时教务处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考核依据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负责人考核指标》(附件2)。考核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定。考核优秀者予以奖励,考核不合格者,学院终止聘任。
教务处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