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3] 109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 326号)与《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3 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 2013 〕 332 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对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6] 157号)文件要求,教务处将于近期对2013年立项的15项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浙教办高教[2013] 109号 文件立项的15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与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二、检查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与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于2014年11月6日前将纸质版报告(一式两份)以及相关体现项目进展情况的佐证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科,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384338604@qq.com。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并将各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和处理情况报省教育厅高教处。教育厅视情况组织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再确定今年各学校教改项目名额。请各项目负责人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附件1 《关于加强对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6] 157号)
附件2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与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教务处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