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教学系:
按教育厅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我院2003年新增的电机与电器、模具设计与制造、建筑设计技术、财务管理四个专业为新增专业检查对象,请你们按照浙教办高教[2002]22号文件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并于7月11日前将自查报告一式10份报我处。
教务科研处
200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