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教师:
根据温职院教[2005]4号文件《关于在全体教师中开展进一步增强高职教育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前段准备动员、学习研讨的基础上,决定进行高职教育理念学习研讨的总结和考核。因学院期末工作安排有所调整,原定于7月11日上午举行的高职教育理念考试改为7月12日上午举行,有关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7月12日上午8:15—9:15。
2、考试地点:分院(具体考场另行通知)。
3、参加考试人员:全体专任教师、行政兼课教师以及具有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
4、有关要求:
(1)要求全体参加考试人员认真复习,积极准备,届时准时参加考试。考试可携带《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师读本》和有关材料。(《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师读本》已由相关系部发放,尚未领取的教师可到1-108#教材库领取)
(2)参加考试人员须按要求提前写好“教学实践工作体会或总结”、拟定“课程教学改革计划或方案”各一份,考试结束时一并上交。
(3)请系办做好本系部相关教师(含分散在行政部门的归口教师)的通知工作。
附: 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温职院教[2005]4号文件《关于在全体教师中开展进一步增强高职教育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活动的通知》
教务科研处
200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