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3届毕业生电子摄像的重要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时间:2012年09月24日
  • 各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和新华图片社浙江分社的统一安排,我院2013届毕业生电子摄像工作定于2012101214日进行,请各系务必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本次毕业生电子摄像的通知、宣传、组织和现场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摄像时间和地点安排

    摄像日期

    午别

    摄像时间

    摄像系部

    摄像地点

    10 12

    下午

    15:0016:40

    人文系

    实训楼1-113

    16:4018:00

    轻工系

    10 13

    上午

    8:1010:30

    机械系

    10:3012:00

    电气系

    下午

    13:2015:50

    工商系

    10 14

    上午

    8:1010:00

    计算机

    10:1012:00

    建工系

    下午

    12:3014:50

    财会系

    【注】:各班级具体拍摄时间由各系自行安排。

    二、缴费事项

    1、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毕业生电子摄像费用的统一标准(每人15元)收取。

    2、缴费步骤

    1)      领取班级名册和缴费单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到系办领取班级名册毕业生电子摄像班级缴费单

    2)      收费:由班长负责收齐本班所有同学的拍摄费。

    3)      填写缴费单:拍摄费收齐后,班长在毕业生电子摄像班级缴费单中填上班级名称、实收人数和实缴金额,并在经办人签名处签名。

    4)      缴费:92627日,班长带班级名册毕业生电子摄像班级缴费单到学院第一餐厅或第五餐厅一卡通窗口缴费,缴费后窗口工作人员在班级名册上盖章,缴费单留窗口。

    5)      上交班级名册:缴费完成后,班长于 9 28 日前 将盖章后的班级名册交到系办,各系汇总后于 10 9 前交教务科。

    四、拍摄要求

    1.   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新华社统一安排,学生一旦错过摄像时间将会带来诸多不便,所有2013届毕业生都必须准时参加本次电子摄像

    2.   各系务必派专人负责,拍摄前根据教务处规定的时间段安排本系各班级具体拍摄时间,并做好通知和组织工作。拍摄期间负责人必须在场管理,待拍摄结束,数据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

    3.   各班同学必须提早15分钟在拍摄地点前集中,按班级名册上安排的顺序排队入内拍摄,若拍摄时间不够,顺延至全部拍摄完毕。

    五、拍摄流程

    1.   进入拍摄场地后,在拍摄单上签名,记住拍摄序号。

    2.   在信息核对表中找到本人信息,在姓名前登记拍摄序号,然后核对本人身份证号,再签名。

    3.   按登记顺序号进行拍摄,拍摄时报出拍摄序号。

    4.   拍摄完毕后立即从西门离开,不得在拍摄区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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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

    2012 9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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