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考安排的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时间:2011年08月31日
  • 各系部: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考定于第一周周三至第二周周五(2011831日—99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院考课程安排

    院考课程由教务处统一负责,具体安排如下:

    场次

    日期/时间

    科目

    系别

    考场地点

    第一场

    93日周六8:00-9:25

    实用英语(二)

    财会系、机械工程系、计算机系、建筑工程系、轻工系、人文传播系

    教学楼

    3-101

    第二场

    93日周六9:40-11:05

    办公软件高级应用

    电气电子工程系、轻工系

    信息楼603

    计算机文化基础

    电气电子工程系

    经济数学

    计算机系、工商管理系、财会系

    教学楼

    3-101

    第三场

    93日周六13:30-14:55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电气电子工程系、计算机系、轻工系

    教学楼

    3-10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工商管理系、建筑工程系、人文传播系

    体育与健康(二)课程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      系考课程安排

    系考课程补考由各系自行负责安排,但必须在第二周周五前完成。

    三.      注意事项

    1.     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

    (1) 在期末考试中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学生;

    (2) 在期末考试中缺考的学生;

    (3) 期末考试成绩以五级制计分的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4) 期末考试成绩低于40分的学分制学生。

    【注】:以上学生只能参加课程重修,有关重修事宜另行通知。

    2.     各系应及时通知学生,携带学生证(或居民身份证)、补考通知单参加考试。

    3.     学生应及时上网查询自己的期末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义的学生请于第一周到所在系办公室复查。

    4.     各系“期初补考安排表” 务必于92日报教务科备案。

    5.     各系部必须在99日前将院考课程补考成绩报教务科,系考课程补考成绩各系必须在916日前自行录入青果系统。

    附件:公共课补考学生名单

          公共课期初考试安排表

     

    教务处

                                            201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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