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经学院研究决定,本学期的毕业积欠补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 补考课程:
本次补考只安排2011届毕业生倒数第二学期的课程(即:三年制为第五学期课程、二年制为第三学期课程)。
二. 补考时间:
各课程的补考时间由各系自行安排,但必须在十三周周日(5月15日)之前结束。各课程的积欠补考均由学生所在系安排。
三. 资料上交和成绩录入:
各系部务必在第十二周星期二(5月3日)前将补考安排情况表报教务科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