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和新华图片社浙江分社的统一安排,我院2011届毕业生电子摄像工作定于2010年10月15~16日进行。请各系务必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本次毕业生电子摄像的通知、宣传、组织和现场管理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地点安排
第一组:实训楼1—206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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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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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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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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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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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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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系 |
财会系 |
人文系 |
轻工系 |
第二组:实训楼1—207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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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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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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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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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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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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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系 |
电气系 |
计算机系 |
工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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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班级具体拍摄时间由各系自行安排)
二、 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毕业生电子摄像费用的统一标准(即:每人15元)收取。
三、 缴费步骤
1. 领取班级名册和缴费单: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到系办领取“班级名册”和“毕业生电子摄像班级缴费单”;
2. 收费:班长负责收齐本班所有同学的拍摄费。
3. 填写缴费单:拍摄费收齐后,班长在“毕业生电子摄像班级缴费单”中填上班级名称、实收人数和实缴金额并在经办人签名处签名。
4. 缴费:班长带“班级名册”和“毕业生电子摄像班级缴费单”到学院食堂一卡通窗口缴费,缴费后窗口工作人员在班级名册上盖章,缴费单留窗口。
5. 上交班级名册:缴费完成后,班长将盖章后的班级名册交到系办,各系汇总后于
四、 拍摄要求
1. 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新华社统一安排,学生一旦错过摄像时间将会带来诸多不便,所有2011届毕业生都必须准时参加本次电子摄像。
2. 各系务必派专人负责,拍摄前根据教务处规定的时间段安排本系各班级具体拍摄时间,并做好通知和组织工作。拍摄期间负责人必须在场管理,待拍摄结束,数据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
3. 各班同学必须提早15分钟在拍摄地点前集中,按班级名册上安排的顺序排队入内拍摄,若拍摄时间不够,顺延至全部拍摄完毕。
五、 拍摄流程
1. 进入拍摄场地后,在拍摄单上签名,记住拍摄序号。
2. 在信息核对表中找到本人信息,在姓名前登记拍摄序号,然后核对本人身份证号,再签名。
3. 按登记顺序号进行拍摄,拍摄时报出拍摄序号。
4. 拍摄完毕后立即从西门出去,不得在拍摄区逗留。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