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班级:
关于下学期期初补考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1、系考课程补考由各系负责安排,具体时间安排在第1周(9月5日)前,请各系将补考安排及时通知相关学生,以便于学生在假期做好补考准备。补考成绩必须在9月10日前上报,便于进行后续的学籍处理。
2、院考课程补考由教务处负责安排,时间安排在第1周周六(9月4日)。
院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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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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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英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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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系09级部分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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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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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系、计算机系、电气系、财会系和轻工系09级部分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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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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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系、建工系、工商系和人文系09级部分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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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高等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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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系09级部分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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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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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系、财会系和工商系09级部分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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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补考场次、试场等届时另见院考课程学期补考安排表。体育课补考请见公共教学部安排。
3、 若学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第一周内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并按程序审批。
4、各考试作弊、缺考的学生和学分制学生考试成绩低于40分不得参加补考,必须重修。无故不参加本次学期补考的同学需重修合格后方能获得学分,有关重修事宜另行通知。
5、请各系于8月30日前将期初补考安排表交教务处。
6、为加强考试管理,要求参加补考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补考通知单参加考试,否则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教 务 处
201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