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完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加强学院、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协调,指导学生合理规划,勤奋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现开始进行学籍预警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学籍预警对象
对一学年(2008—2009学年,下同)已获学分数低于应获学分数三分之二及以下者。
二、 预警类别:
1. 试读预警:对一学年已获学分数低于应获学分数2/3的同学提出警告,经学生本人申请实行跟班试读;
2. 留级预警:对一学年已获学分数低于应获学分数的1/2的同学,经本人同意劝其留级;
3. 退学预警:对一学年已获学分数低于应获学分数的1/3的同学,经本人同意劝其退学。
三、 学籍预警工作安排
1. 各系全面清查学生课程学习情况,对本系学生未获学分进行一次统计,并与各专业应修学分数进行比较,筛选出学籍预警对象,
2. 各系针对被预警学生的具体问题,加强研讨,采取相关措施,制定帮扶策略,下达《学业警示单》(见附件),通知被预警学生及其家长,集中帮助预警对象克服学习困难。
3. 被预警的同学根据本人具体情况和要求填写学籍异动申请表(见附件),在
四、 学籍预警工作要求
1. 各系部应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密切配合,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为全面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2. 各系应精心组织,及时与学生谈话交流,深入了解问题,查明原因,分类指导,帮助学生改进学习,完成学业,切实做好被预警学生的教育工作。
3. 各系应建立学籍预警资料归档制度,切实做好过程性材料的留存与保管。预警工作处理完毕后,各系应及时对学籍预警的转化效果与经验进行总结分析,研究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的办法与措施。
教务处
200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