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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公选课考试要求在第十四周结束,个别因教师停调课顺延的课程最迟必须在第15周周五(
请各开课系部在第十三周周五(
另外,请各系部认真做好下学期公选课的开课工作,组织本系部教师积极申请开设公选课,并按照“附件二 公选课开课任务一览表”的格式汇总本系部下学期(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公选课课程。若有增加或修改,请以红色标识。报公选课开课任务一览表时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首先确定本系下学期公选课开课目录,删除不开课的课程,增开课程加在表格最后并以红色标识。
2、为便于学生了解课程,提高选课质量,每门课程要求附课程简介。
3、公选课开课周数:
1) 一般公选课:第3周开始,最迟第14周考试结束。每周排一次或两次课,每次排3节课,原则上每18学时计算1学分。
2) 体育俱乐部课:第2周开始,第15周考试结束结束。每周排一次课,每次排2节课,每门课程2学分。
4、每门公选课都必须填写限选人数(在小教室、语音室或机房上的根据教室座位数限选)和限选对象或选课对象(本系学生不能选哪些公选课必须注明,以避免学生重复修读同一门课);
5、每门公选课都必须安排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和上课教室(原则上安排在本系各类教室中,安排不下的课程由教务处协调安排),同一门课可同时开两个以上班,也可以由不同教师任教。
6、考核方式分开卷考、闭卷考、上机考或其他形式。
7、公选课开课任务一览表务必在第14周周五(
8、 有关公选课课酬标准、选课人数和系数请查看温职院教〔2008〕25号文件:“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补充规定(试行)”;
9、若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