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落实2009/2010学年第2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时间:2009年11月19日
  • 各系部:

    我院下学期校历安排如下:31日报到, 3 2 正式上课,学期总周数19(含考试周),期末考试周为第18周周三至第19周周二( 2010 6 30 7 6 )。

    为做好下学期教学计划的落实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业分流:

    2009级新生若需进行专业分流的,请根据分流流程作好有关工作,在十三周周一( 11 30 )之前上报分流后数据到教务科;

    二、          录入原始计划:

    各系务必将070809级原始教学计划(包括3+2的高职部分,按修订后计划)全部输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并检查核实有无错误。(具体流程见教务科研网——资料下载——教务考务——正方教务管理——教学任务——教学任务安排落实流程(1)原始计划维护)。

    三、          生成执行计划:

    1、          进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执行计划维护”——“执行计划安排表”;

    2、          弹出“执行计划维护”窗口,选择专业、年级后按“查询”按钮,然后在“进度安排表”里面进行该专业教学进程的安排(若有多个班级,以第一个班级为准);

    3、          然后进入“课程设置表”,在最右边“查询”按钮边上的下拉框中选择对应学期(2007级为第6学期,2008级为第4学期,2009级为第2学期),在下面空白处按右键选择“根据原始计划生成执行计划”,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开课学期”后按确定。(具体流程见教务科研网——资料下载——教务考务——正方教务管理——教学任务——教学任务安排落实流程(1)执行计划维护及审核)。

    四、          编制系课程设置表:

    计划落实完毕后请根据执行计划编制各系课程设置表(含班级、课程名称及该课程周课时×周数、实践环节名称及周数、周课时等),格式下载地址课程设置表。若有其他情况,请以书面材料予以说明。

    五、          注意事项:

    1、          以上工作必须在十三周周三( 12 2 )之前完成;

    2、          原始教学计划必须录入,不能直接录入执行计划;

    3、          教学计划不得随意更改:当学期执行计划跟原始教学计划有变更时务必进行更改申请,详见《关于规范专业教学计划执行的通知》中第四条(执行计划的调整及审批)的规定。

    4、          若有问题请及时和教务科何知才联系,电话8017

    教务处

       2009 11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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