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课程重修的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时间:2008年10月16日
  •  各系、班级:

    学期补考已经全部结束,教务处将根据补考成绩进行学生重修统计。下周二前各系按以下步骤准备各年级学分制学生重修安排工作:

    1、  进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处理—成绩综合处理—学生不及格统计,在第一行中,“校区”选择1,再选“院系、专业、年级、班级”,点击查询,在界面上将出现该班所有不及格及课程名单,在最下面一栏中选择“重修”,再选择“学生名单”,按“打印预览”出现该班学生按重修课程分类的名单,选择“学生课程”,按“打印预览”出现该班学生按学生分类的名单,将该表打印并公告到班级,请学生做好重修选课准备。若有差错,先到系办公室登记,统一汇总到教务处核查。

    2、  请同学根据需参加重修的同学名单及课程(由各系公布)办理重修手续:下周四、周五(1023日、24日),由各系把各班级重修情况汇总表(从学生不及格统计中导出到excel,格式见附表)发到班级,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重修手续。需重修的同学在个人签名确认栏签名确认。每同学每学期重修门数不得超过三门。各系将重修学生情况汇总后于1030日报教务处。

    3、  各系、部根据课程重修人数汇总情况进行重修课程安排,凡一门课程重修人数多于20人的,公共课由学院组织单独开班;跨系课程不及格人数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将人数汇总后通知课程所在系做好开课准备;其他课程由系做好单独开班的准备,并将准备开班课程报教务处备案。由教务处统一公布本学期重修课开课情况。重修课程单独开班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或周五晚上。若一门单独组班课程重修实际报名人数少于20人的,将不开班。有开班的课程学生重修以第一次报名为准,没开班的课程已报名同学下周内到各系办公室另行办理安排跟班或自学重修,情况记录在各班级重修情况汇总表中。

    4、  学生须在重修课程上课时到任课教师处报到上课,以便于听课、跟班或接受辅导,逾期不去者,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若开班的重修课程时间和其他课程上课时间冲突,学生需及时向任课教师提出,办理免听手续,但必须完成教师的教学要求以取得重修考试资格,也可以按教师要求申请跟相同重修课程的另一个教师上课,或者放弃该门课程重修。学生需在课程开始后两周内完成此项工作。

    5、  请各系将本通知及时传达至相关任课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 并请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教务处

    200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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