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上机考试监考人员职责(征求意见稿)
  • 作者:  编辑:  来源:   时间:2014年09月17日
  • 特别提醒: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偶发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报考务办公室,考生、监考教师不能离场,原地等候指令


    (一)监考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考人员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前10分钟 由两名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当着考生的面共同拆开试卷袋,核对上机考试试卷的名称、类别、等级、应试语种、份数有无差错。如发现试卷与本场考试的等级、应试语种不符或份数缺少,应立即报告主考启用备用卷。若因试卷发生差错而耽误考试时间,由主考根据情况,决定考试时间是否顺延。
    (三)考生进场入座后,监考人员应向考生宣布本场考试应试名称、类别、等级,语言种类及考试时间,在考试开始前,应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分发试卷。
    (四)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应逐个核对考生的准考证号和有照片的证件是否相符。检查考生是否将自己准考证号码、姓名正确清楚地填写在答卷纸的规定位置上。若考生缺考,监考人应在试卷袋“考场情况记录栏”注上缺考考生的准考证号。答题一概使用蓝、黑水笔或元珠笔。
    (五)监考人员在考试期间,不得擅离职守,非本考场考生和其他人员不准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在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闲谈;不准抄题、做题;不准将试题带出考场;不得与考生交谈。对试题内容、题意不得作任何解释或启示。但考生对试题字迹不清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负责对考生由于主、客观原因造成“死机”的重开机任务。
    (六)监考人员要爱护、关心考生,如发现考生有病,应及时通知考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考生请医务人员诊治。对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其停考。
    (七)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循考场规则。如发现考生有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应向其提出警告;有作弊行为证据确凿的,应立即向主考汇报,如主考决定取消其考试资格,则监考人员应在试卷袋“考场情况记录”栏内,如实写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码和作弊的具体细节,并填写好“考场记录单”中的作弊记录。如有考生故意吵闹,应及时向主考反映情况,由主考派人前来妥善处理,以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八)考试时间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终了时间一到,应向考生宣布停止答卷并依次收齐试卷、答卷纸并进行清点,在试卷袋上填好考场情况记录,然后按照试卷密封办法,将答卷纸全部装订密封,立即送交主考办公室专管人员检查验收。试卷不要装订,收齐后装入原袋里即可。
    (九)如遇有自己子女、亲属在本人监考的考场应试,应主动回避,由主考另调其他考场人员监考。
    (十)监考人员要模范地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违者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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