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上机考试考生守则(征求意见稿)
  • 作者:  编辑:  来源:   时间:2014年09月17日

  • (一)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进入指定考场,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二)考生对号入座,须将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放在桌子左上角。只能在答卷纸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级别、语种等,不得在答卷纸的其他地方作任何标记。考试开始15分钟以后,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提前交卷的考生,必须在考试开始30分钟以后。
    (四)在答卷纸规定的地方答题。
    (五)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准喧哗。
    (六)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七)考生提问,先举手,得到允许后,理论卷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机考“死机”由监考教师进行开机方可续考。

    (八)考试结束铃响,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按指令的要求,整理好自己的答卷、试卷、草稿纸等,待监考人员将答卷、试卷等收齐后,方可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将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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