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学院“十三五”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 作者:  编辑:董瑞峰  来源:   时间:2019年04月25日
  • 各系(部)、处室,成教学院,瑞安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高等职业教育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推进我院“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优质校建设目标的实现以及申报 “双高”院校,以优秀的研究成果引领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升我院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学院将开展“2018-2019学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以《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1)、《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十三五”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规划》(附件2)为依据,确定研究内容,课题名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化,即在研究内容范围的总体框架指导下,结合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确定研究课题名称、内容和方法,并组建相关研究团队。

    2.重大、重点项目要求面向新技术应用人才培养开展教学改革,完善以新专业、新课程、新实践、新基地、新途径、新体制为内容的人才培养体系。

    3.一般研究课题原则上由副高以下职称年轻教师申报,研究内容及课题名称可根据本人的教学改革情况自拟。

    4.学院“十三五”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未结题项目负责人不可申报。

    二、申报限额:

    (一)省高职重点暨优质建设校项目、专业群建设项目、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龙头专业建设项目不占限额,独立申报。但以上项目中共同的建设内容不可重复申报。

    (二)重大课题:每个系(部)申报1项,行政处室、成教学院、瑞安学院直接报教务处,经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后推荐1项参与学院评审。

    (三)重点课题:每个系(部)申报2项,行政处室、成教学院、瑞安学院直接报教务处,经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后推荐2项参与学院评审。

    (四)一般课题:由系(部)、瑞安学院自行组织评审,原则上每个专业(教研室)限立项1项,立项名单及申报材料报教务处审核并备案。

    三、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各系负责组织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初评。申报初评程序为:重大课题申请人填写《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重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3)、重点(一般)课题申请人填写《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交所在系;各系组织专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评议、推荐,系主任审核签署意见;申报材料(申报书及汇总表书面一式一份和电子稿)于6月4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联系人:董瑞峰,办公室电话86682373,短号778373,邮箱317727790@qq.com

    附件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2:《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十三五”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规划》

    附件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重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书》

    附件4:《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5:2018-2019学年学院“十三五”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zip


     

     

     

    教务处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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